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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丢钱捡钱诈骗案有所抬头
发布时间:2010-7-23 11:06:12 | 人感兴趣 | 评分:3 | 收藏:
近期,我市丢钱捡钱诈骗案件在我市有所抬头,7月14日至21日期间,全市发生此类案件11起。此类案件有可能持续发生,在此,台州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

        典型案例:1、7月18日9时5分至10时10分之间,三名案犯窜至于珠港镇坎门海城菜场路边,趁事主谭某一人在路上行走,一个案犯故意把事先准备好的钱丢在地上,另一人上去把钱捡起,说事主也看见了一起把钱平分,事主信以为真,案犯便利用事主贪小便宜的心理骗走事主人民币23000元,后逃离现场。

        2、7月21日10时至10时30分许,一名案犯行至太平街道三星小区门口,看见事主谭某独自一人,于是上前假装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包现金丢在地上,后二名同伙上前将地上的一包钱拣起来假装和事主一起平分时,后第一名丢钱的案犯上前说事主拣了钱并让事主和二名同伙将身上的物品拿出来检查,二名同伙分别拿出身上的现金交给第一名案犯,于是事主也将身上的一张银行卡和一部黑色手机交给第一名案犯,同时告诉案犯银行卡的密码,后第一名案犯称要检查事主的银行卡和二名同伙一起徒步逃离现场,共诈骗走事主现金1500元和一部黑色诺基亚手机,现价值110元左右,损失总价值1610元左右。

        案件分析:此类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时间不固定,多选择公交车站、繁华的商业场所、农贸市场门口等地方,以车站、路边等车人、行人或学生为诈骗对象,尤以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犯罪嫌疑人密谋策划、准备作案工具,事先潜伏,物色到目标后,尾随被害人至周围行人稀少处,利用被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采用捡钱平分的手段骗取财物。

        警方行动:1、 台州公安机关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巡逻,加强盘问检查,争取发现可疑人员,力争抓现行。

        2、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防范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防范卡片、防范橱窗、发短信等方式来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警方建议:1、首先广大群众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被外来之财所诱惑,不为一点小利而动心。对于送上门的“财物”,一定要提高警惕,多个心眼也许就能避免上当受骗。

        2、如发现此类案件的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警方,力争抓获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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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yangdan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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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10-9-6 1:33:29, Powered By WRMPS v6.5.0(MSSQL)